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选聘方案
根据《常宁市教育局2016年暑期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方案》,结合我校实际需求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我校教师选聘工作在教育局领导下,设立教师选聘工作小组,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工作,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
领导小组:市教育局领导
工作小组:
组 长:滕仲春
副组长:雷向林 谭德意
成 员:胡彦新 王桂生 李 荣 李小华 刘 辉及相关人员
二、选聘计划
1、语文教师一名
2、政治教师一名
三、选聘原则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原则
2、工作需要与编制情况相结合原则;
3、专业对口原则
4、向长期在农村学校工作、家庭有实际困难的教师适当倾斜原则。
四、选聘条件
1、本市在编教师(含2013年的我市特岗教师),2014、2015年的我市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我校教师选聘。
2、国家任务对口专业全日制本科二批及其以上学历。
3、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。
4、年龄35周岁以下。
5、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定年限。新进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三周年以上(含三年),参加我校政治教师选聘的可适当放宽。
五、选聘程序
1、签署意见。参加我校选聘的教师,必须经所在学校和所属中心学校签署“同意参考”或“同意调出”意见,并加盖公章,方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2、报名。凭原单位意见、本人身份证、其他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。
3、资格审查。教育局人事股、监察室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。
4、笔试、试教
笔试时间:8月10日9:00开考。
笔试内容:普通高中相关科目内容,难度低于高考,略高于学业水平考试。
试教时间:8月10日下午3:00-5:00
试教范围:相应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内容。
5、公示及汇总上报:参加试教人员按笔试成绩50%,试教成绩50%,计入总分。教师选聘实行“三榜定案”,即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试教人员名单、试教成绩、综合总成绩及排名。被选聘的教师由我校统一上报教育局,经教育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。
六、此次教师选聘工作邀请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指导。
七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时间:7月30日8:00—8月7日下午5:00
地点: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(教学楼一楼)
联系电话:谭德意:15074717773
李 荣:13574798806
办公室:0734-7221504(上班时间)
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
2016年7月29日